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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十大创新”案例㊳】打造“1333”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化劳资矛盾于无形

发布日期: 2022-12-14 00:00:00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打造“1333”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  化劳资矛盾于无形

淄博市总工会

 

    今年以来,市总工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“急难愁盼”实际问题的角度,集聚维权资源,联合人社、法院、司法等部门,创新打造“1333”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,即:把牢一条主线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结实“3方”体系、打造“3维”平台、建立“3联”机制,旨在推动劳动关系风险化解端口前移,真正实现调解优先、调裁诉相结合,着力将劳动纠纷化于未发、止于未诉,走出了一条劳动关系风险管控的新路子。截至目前,“1333”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有效化解各类纠纷830件,成功为1020名职工提供劳动争议维权服务,一批诸如10余年欠缴职工社保案、53名农民工欠薪92.5万元案得以快速调解。“做强做实‘1333’平台 推进多元化调处”,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央网信办评选活动中获评“全国互联网+工会维权服务优秀案例”;平台建设经验被《工人日报》《淄博日报》《山东工人报》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、山东省总工会网站等媒体刊发、报道和转发。

     一、聚焦要素资源整合,以“3方”体系集成实现高标准建设。针对劳动关系风险管控的系统性、复杂性,大力推进多方协同,推动聚合要素资源,注重加强顶层设计,不断完善“线下不见面、线上面对面”“娘家牵线出力、多方联合联动、职工放心维权”的劳动纠纷化解新模式。一是专门成立市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同步推进调裁诉对接工作的部署、统筹、协调和监督。二是结实工会、人社、法院“3方”体系。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、市法院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机制、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,针对当前高发的劳动争议案件,凡当事人到仲裁委立案前或法院立案前,都可以将适合调解的,移交工会先行调解,让不少本要“法庭上见”的劳动纠纷得以有效化解。三是建成专业化劳动纠纷化解队伍。建立健全工会调解员、指导法官、指导仲裁员和维权律师等专业化劳动纠纷化解队伍,截至目前,已成立由49名专业化律师组成的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;投入15万元,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,配备了2名专业化调解员,推进劳动纠纷化解向专业化发展。

     二、聚焦职工维权痛点,以“3维”平台搭建实现高效能维权。按照“怎么方便职工就怎么调处、怎么调处有效就怎么调处”的工作思路,强化有解思维和互联网思维,高效实现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。一是搭建“一码受理”“零跑腿”劳动纠纷受理平台。通过设立并向社会公开“一码受理”“零跑腿”二维码,职工一旦有了劳动争议诉求,可以进行即时扫码投诉,实现了职工“云”投诉,工会劳动法律“云”监督。职工诉求的事项,由工会首先介入,通过工会组织、法律援助团队、调解员队伍进行调处;调处不成的案件,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人社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执法,工会跟踪提供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,整个过程“当日受理、当日协调、次日查处、3日反馈”,大大降低了职工维权成本,截至目前,该平台受理协调办结职工维权案件122件,为140余名职工解决了工资、社保、劳动合同等问题。二是搭建劳动争议调裁诉工作平台。一方面,市总工会与市法院联合开辟了线上调解通道,当事人通过手机APP,实现了线下“不见面”、线上“面对面”调处;另一方面,指导法官、指导仲裁员可以通过远程指导系统,向工会调解员和当事人提出调处意见、建议,用更柔性的调解,让劳动纠纷得以化解。三是搭建法律援助工作平台。市总工会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,推进工会与全市主要法律援助机构、律所签订了合作协议,以代写法律文书、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、担任仲裁诉讼代理人等形式,为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,截至目前,该平台成功办理案件529件,其中,代写法律文书8件、代理仲裁182件、代理诉讼10件、劳动争议协商调解320件、提供法律咨询9件。

     三、聚焦实现平台共享,以“3联”机制创新实现高水平协同。加强与相关部门、单位联动,通过法律监督、及时预警、协同处置、联动推进等形式,及时将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。一是建立纠纷预警定期联络机制。该机制针对受理、立案和调解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、法规情形的,能够及时发出纠纷预警,必要时,工会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》,或者由区县级以上工会向同级劳动监察部门等发出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》,及时、有效地推进劳动纠纷化解,截至目前,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、市法院等部门已就劳动关系热点、敏感纠纷以及调裁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工作对接30余次。二是建立重要事件及时联系机制。针对群体性、突发性、疑难性信访事件,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、市法院、市司法局及律所第一时间取得联系、第一时间通报情况、第一时间研究制订工作方案,共同推进问题圆满解决。三是建立相关工作全面联动机制。按照“大家的事大家做”的工作思路,市总工会梳理并形成了业务工作联动相关部门、单位清单,与市人社局制订并印发了《关于建立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》,发挥资源的最大公约数,共同推进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;与市司法局加强联动,开展了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进园区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工地公益法律服务行动;常态化开展“尊法守法·携手筑梦”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,截至目前,全市各级工会开展法律进企业201家,开展法治体检23家,为职工上法治课、开展普法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67次,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增强法治意识、依法依规化解劳动纠纷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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